酒驾被查获一次
多数“酒司机”都会幡然醒悟
可有些驾驶人总是心存侥幸
【资料图】
屡教不改,一而再再而三
挑战法律权威!
2023年7月8日晚,宁津交警在开展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位醉驾“老熟人”,该男子屡教不改,此次已是第四次被查!
查 处 现 场
2023年7月8日晚20时40分,宁津交警在G104线与X047公路丁字路口处进行酒驾检查时,一名驾驶员发现执勤民警后突然减速停车,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检测。
该驾驶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1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4.5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过深入调查
民警发现王某
在此之前已有3次
违法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第一次
2021年3月10日
文化西路与黄河大街十字路口
酒精检测数值为75mg/100ml
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200元的处罚。
第二次
2021年11月19日
宁田路与张斋村路口
酒精检测数值为77mg/100ml
依法处以王某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第三次
2022年6月13日
国道104线滕张桥
酒精检测数值为72mg/100ml
依法处以王某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无证驾驶无牌车+醉驾
危险指数直线上升
王某将因自己对交规的无视
受到法律的制裁
按照法律规定
因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
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1200元的处罚
且此案已刑事立案
将依法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酒驾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德州交警 编辑|梁思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