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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探索以公证手段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相关资料图)

人民网济南8月26日电(记者 宋翠)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山东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刘振远向媒体记者介绍山东省公证便民服务有关情况并答问。

刘振远指出,公证是一项预防性法律证明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四大职能,对完善法律行为、预防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山东省立足公证职能定位,深挖公证服务潜力,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新服务方式,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服务房产交易“带押过户”,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模式的通知》,全面推出房产买卖合同公证、资金提存监管、委托综合代办等服务,防止“一房多卖”,有效预防“带押”二手房交易中的法律风险。今年以来,全省公证机构共提供“带押过户”公证服务5233件,平均每笔业务为群众节约交易时间7个工作日、节约交易成本1万余元,“依法保障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获评山东省2022年度法治为民实事。

二是推进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山东省司法厅与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的通知》,当事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事项的公证,可直接在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无需再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材料,实现了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21年以来,全省公证机构通过联办机制办理业务1万余件。

三是探索“司法+公证”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新模式,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山东省法院、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出台《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自愿将赔偿保证金提存到公证机构,待双方达成和解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裁定后,被害人可持有关材料到公证机构领取赔偿保证金。

四是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试点工作,支持公证机构在送达、调查取证、调解、保全、执行等方面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先后5次扩大试点范围。截至目前,山东省已有66家公证机构参与试点,司法辅助案件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得到广大群众认可。据统计,自2019年以来,山东省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司法辅助案件65.7万件,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是努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出具《法律意见书》,帮助山东绿色发展基金项目和济宁西部全域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在亚投行分别申请贷款1亿欧元和9670万欧元。

刘振远指出,山东是公证大省,全省共有公证机构162家,其中事业体制149家,合作制13家;公证员1050人,是全国唯一公证员人数过千人的省份。今年上半年,山东省共办理公证业务37.9万件,同比增长22.5%;其中,涉外及涉港澳台业务12.3万件,同比增长67.1%,各项业务数据稳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山东省司法厅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推出更多公证便民利民措施,优化服务流程,全面提升服务质效,不断满足群众对公证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刘振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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